许多加拿大人发现难以遵守房租不应超过月收入30%的财务指导原则,一些人不得不使用信用卡来支付生活费用。多伦多租户Jennifer Smith的情况突显了这一问题。她的收入30%仅有966加元,而她实际的房租超过3200加元,且不包括水电等其他费用。Smith在多伦多学区工作,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经常使用信用额度来支付房租,优先考虑住房和孩子的饮食需求,而不是偿还信用卡债务。尽管面临财务压力和信用评分可能受损,她强调确保家庭有住处和食物比错过几次信用卡还款更重要。
反对党批评安省自行车道新法修正案限制受伤骑车者起诉政府
反对党议员强烈批评福特政府的自行车道法案修正案,认为这些修正案会使政府在自行车道被移除后,对骑车者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