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联邦立法的复杂且通常不透明的过程中,内阁通常是提出大多数法案的机构,尽管国会议员也有能力提出立法建议。一项法案必须经过多个阶段的审议,包括由民选的下议院和非民选的参议院的批准。这一复杂的程序强调了立法过程的多面性,包括各种检查和平衡,旨在确保全面的审查。
即使一项法案成功通过两院并成为法律,它仍可能面临由另一层非民选官员——法官——的解释和审查。这些司法当局在解释法律、确定其实际应用以及评估其是否符合宪法,尤其是《权利与自由宪章》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这突显了司法机构在最终确定法律如何在社会中应用和体验方面的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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